《表1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乡村治理的政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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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国主义、策略主义到理性主义的乡政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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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三农问题”的回应,我国于2004年至2018年共发布15份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启动解决“三农问题”纲领性的政策议程。中央“一号文件”记录着我国农村改革、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的全过程,凝聚着党中央几代领导人探索与解决“三农问题”的艰辛劳动和丰硕成果[12](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乡村治理的政策精神,详情见表1)。综合来看,在“一号文件”的政策议程时期,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的乡村运动在给乡村社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国家治理下的乡政村治体制提出了变革要求[13]。在乡村内部贫富分化、利益分化以及职业和阶层分化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仅依靠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不能满足和解决村民多元化的需求和村庄多样化的事务。由此,从2004年恢复中央“一号文件”到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我国乡村治理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当前的治理主体既包含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性组织,又包含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非制度性组织,还包含关心村庄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志愿团体等社会组织,乡村社会的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