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纳税人满意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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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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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纳税服务变量的定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对纳税服务内容的划分来设定,分别用“税务登记质量”“税务认定质量”“发票办理质量”“申报纳税质量”“优惠办理质量”“证明办理质量”“宣传咨询质量”“权益维护质量”和“文明服务质量”9个题项来度量问卷填写者对纳税服务质量的感知程度(见表1)。结合谯波(2015)等学者对纳税人满意度影响因子的研究和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本文设计窗口办税、自助办税、网上办税、税收培训、税收宣传、12366热线等13个题项来度量纳税人满意度水平(见表2)。税收遵从变量用按时申报遵从、准确申报遵从、按时缴纳税款遵从3个题项来度量。量表采用李克特(Likert)5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