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格点数为9*11的标定靶的标定结果》
(1)实验一:选取格点数为9*11的标定靶(如图3所示),连续进行了两次标定实验,其标定结果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09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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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陈状、胡永祥、郝晗 |
绘制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湖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智能信息感知及处理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湖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智能信息感知及处理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湖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智能信息感知及处理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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