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Zn元素的浸渍溶出量》
注:ED:未检测出。
水泥制品在使用过程中,重金属元素的溶出会造成环境污染。根据浸渍试验结果,各元素在21 d后的溶出量极其微小,甚至难以检测出。因此本试验采用重金属的64 d累积溶出量,与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中V类地表水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对比,以评价水泥制品的环境安全性(如表4~9所示)。由表可见,粉煤灰试件中Cd的累积溶出量略高于标准值,其他元素的累积溶出量低于标准值。矿渣试件的各元素累积溶出量均低于标准值。炉渣试件中Cr的累积溶出量高于标准值,其他元素的累积溶出量低于标准值。由于V类地表水是已受重度污染的水域,因此与垃圾焚烧炉渣水泥制品长期接触的水环境,可能会受到Cr污染。
图表编号 | XD008938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27 |
作者 | 袁晓露、周世华 |
绘制单位 | 三峡大学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江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