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根据原告性别区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情况》

《表3 根据原告性别区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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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适用效果评析——以2016—2018年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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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率是指在同类案件中,当事人有举证与无举证之比,也可指当事人举证的证据种类占所有证据类型之比例。在400个样本案件中,根据原告性别统计举证情况的结果显示,家庭暴力受害者举证意识有所提高,举证能力有所增强。如表3所示,有222个案件的当事人除自我陈述外,还提供了其他证据证明家庭暴力发生,占55.5%;但仍有178个案件仅有指控一方当事人自我陈述为证,而无其他举证,高达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