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根据贫困类型区分的抽样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

《表2 根据贫困类型区分的抽样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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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西部偏远山区农村家庭贫困动态——依据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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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01年和2007年开展的实地调查。注:***、**和*分别表示显著水平为0.01、0.05和0.1。括号中的数字代表百分比。

尼泊尔社会是根据印度教种姓等级制度分层的,其中被称为“达利特”(Dalits,意思是“受压迫者”)的职业种姓常常受到歧视,并被视为“不可接触者”。巴塔昌等人(Bhattachan et al.2004)曾报告说,尼泊尔普遍存在的种姓歧视有200多种。其中有些做法包括迫使这些所谓的低级种姓从事社会规定的职业,如清理牲口尸体。较高级别种姓还有其他歧视性做法,包括避免与职业种姓有直接身体接触的行为,如拒绝与他们共用水源(DFID and World Bank2006)。这种歧视在尼泊尔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特别是在中部和西部偏远地区,本研究中开展的实地调查也证实这一点。所以,职业种姓家庭长期以来都是社会弱势群体,并将继续如此。因此,贫困的性质与种姓身份是显著相关的。如表2所示,所调查的职业种姓家庭中,有50%属于长期贫困。该数字要比婆罗门(Bahun,16.7%)和刹帝利(Chhetri,17.7%)中的长期贫困家庭比例高得多。职业种姓家庭中陷入贫困的比例(大约21%)与婆罗门(6.6%)和刹帝利(12.9%)等其他种姓群体相比也高很多。两轮调查中抽样的职业种姓家庭中没有不贫困的。另外,2007年走出贫困的职业种姓家庭比例(28.6%)与婆罗门(35.5%)和刹帝利(30%)等其他种姓群体相比也相对较低。这些结果表明,不管是暂时贫困还是长期贫困,在职业种姓家庭中都是很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