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教职工对人事争议处理的选择态度》

《表4 教职工对人事争议处理的选择态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双一流”建设视阈下高校工会工作:意义、挑战和应对路径——基于四川大学的实践考察》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学校工会按照“参与、维护、建设、教育”职能设置了不同的岗位和职能权限,但由于学校的迅速发展,实际情况早已发生变化。如按照传统的工会职能设置的人事调解办公室,人事调解确实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当下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新形势下,学校层面越来越重视用工过程中的人事矛盾调处,教职工在遇到人事争议时也更多选择直接向学校人事部门申诉(见表4),学校工会目前的人事调解工作职责很难有效履行,而实际的调解工作从量和质上来看其实效性也值得商榷。学校工会作为基层工会,一味受制于传统体制和人员限制,不能很好地处理“顶天”和“立地”关系,在工作职能上不能结合不断发展的现实情况,只眼睛向上、一一对应,不俯下身子、谋时而动,工作机构与学校行政部门权限重合、职责交叉,既无法实现协同联动,又不能切实履责,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看“做了”,不看“做好”,最终服务教职工“自转”不顺畅,助力“双一流”建设也“公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