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数据主权战略立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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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LOUD法案的美国数据主权战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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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网络安全的认知起步较早,最早在1996年的《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就提到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但对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层次,将数据安全与国家主权结合起来的认知则发展较晚,在2010年后才开始有所论及,并直到2015年的《国家安全法》才首次提出了法律上的“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明确提出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回顾我国的数据主权治理历程,我国当前尚未有统一的数据主权法律,主要通过各项数据保护、网络安全法律进行分散立法(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