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高校外部学术自主权变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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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办学自主权变迁的实证再研究(三)——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高校学术自主权的变迁指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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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外部学术自主权的变迁情况(表1),从1978年到1995年政府主要在提供方式上对学术自主权进行了下放,尤其是事务性学术自主权,高校基本上能够自主决定人才培养与科研方面的事务,并获得了部分人事和财务管理权力,这构成了这一时期外部学术自主权下放的主要来源。1995年到2005年间,外部学术自主权的放权速度明显下降,事务性与资源性自主权基本没有变化,涉及生产内容提供方面的自主权由于一些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方面获得小范围试点而略微有所增长。从2006年开始,政府在专业设置、学科学位点设置等方面再次进行了较大力度放权,如普通高校可在专业目录内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以自主设置二级学位点,取消教育部的国家重点学科审批等,使外部学术自主权在此期间大范围让渡给高校,而在人才培养和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由于一些指导性文件的硬性要求进行了适当收权。可以说,政府大力度进行治理变革是2006至2016年我国高等教育外部学术自主权转型的基本特征,这与本研究在第一篇文章中的政策分析基本吻合。也正是由于近年来政府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政府主导改革的政策转换也带来实践的重大转变,对高校自主权的分析才应该转换为多维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