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歧路灯》中“得”字功能及数量、比例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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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灯》中“得”字之考察及述补结构中“得”词性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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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2例中的“得”实为“的”字,1例为人名用字,文中将不再做专门列条解释。述补结构中的两类“得”,即表“能、可能”的和无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的“得”,在述补结构中出现的比例分别为82.8%和17.2%。《歧路灯》中结构助词“哩”兼有“的”“地”“得”的用法[2],“的

由上表可知,“得”在近代汉语中可做谓语,是动作动词,意为“获得、得到”;在谓词前做助动词,表示“应该、能”等义;在谓语中心词后,表示“能,可能”义,或只起一定的语法意义,连接谓语中心词和补语等;还可用在双音词中做词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