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做宾客怀物案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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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绩怀橘典故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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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陆绩怀橘与其他六件做宾客怀物之事的相同之处在于:请客主人一般都为国君或其他重要人物,大抵正是主人地位的尊贵,才使这些美事得以流传。客人所怀物品大多以肉和水果为主,所遗对象多为母。做宾客怀物遗亲虽为小孝,但真能做到却非易事。正是这种以平常小事孝顺父母易于实现,受到了百姓的效仿,也得到了官方的重视。唐代做宾客怀物的行为甚至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明朝陆深的《俨山外集·卷八·金台纪闻》的“廷宴余物怀归”条云:“廷宴,余物怀归,起于唐宣宗时……上敕太官:‘今后大宴,文武官给食两份,一份与父母,别给果子与男女(指子女)所食余者,听以帕子怀归。’”(1)可见唐玄宗对臣下孝母的支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