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描述:央企董事会试点:治理规范影响国企创新吗——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表2 变量描述:央企董事会试点:治理规范影响国企创新吗——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央企董事会试点:治理规范影响国企创新吗——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表2PanelB为差异性检验。相对于未实施央企董事会试点的企业,试点的国有上市公司无论是发明专利LnInv、非发明专利LnPat还是专利总量LnPatZ均有显著的提升。就实施央企董事会试点的处理组企业而言,试点前后企业的发明专利均值从实施前的0.522提高到0.678;非发明专利创新均值从0.759提高到1.306;专利总量均值从实施前的0.958提高到1.503。均值的单变量差异性检验结果表明,相较于未实施央企董事会试点的国有上市公司,实施央企董事会试点的国有上市公司企业创新水平相对更高。进一步而言,相比于试点实施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试点实施后企业创新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