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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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教师编制政策演变与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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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1984年颁布的《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的新起点,其意义深远且作用重大。[3]该文件对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小学的结构、教职工编制、每班的人数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要求,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另外,该文件所附带的“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参考表”(如表1)所呈现出的“班师比”也是极具里程碑意义的表述。在这之后,全国进行了两次中小学课程计划的大调整。第一次是1990-1992年期间,对中小学课程计划中的周课时总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上调;第二次是1995年,为适应国家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度,对课程计划中的周课时总量做了某些下调,但下调幅度没有与每周工作时间减少的幅度同步,使日均课时量又有增加。[4]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在教师编制标准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日均课时量的增加给教师工作量累计以及学校的师资配置带来了一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