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有关农业环境保护和化肥面源污染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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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对我国水环境安全的影响及过量施用的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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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具体针对农业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我们梳理了现有法律体系中涉及面源污染的条文,结果汇总于表2。可以看到,相关法条规定普遍较为宏观,对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也不够明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虽然都在宏观上提出了合理施用化肥,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然而对如何“合理使用化肥”、如何“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怎样“防止农用地的污染”、“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防止和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并没有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由于没有系统配套的规章制度,这些法律规定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虽明确提出各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但农业部门却并没有对口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监管措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