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关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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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自治地区传统文化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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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和2008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西藏文化的发展》和《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自解放以来,国家对西藏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的继承、保护和弘扬做了梳理,展现了党和政府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坚定立场(见表1)。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多个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保护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规范性文件(见表2)。此外,国务院还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在公布的四批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新疆有98种、广西有46种、宁夏有18种、西藏有63种、内蒙古有82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