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市场化间接补偿方式与市场化直接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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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绿色农业的市场化直接补偿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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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直接补偿方式的关键是发展绿色生产方式,这与绿色农业具有耦合性。所谓绿色农业,是以绿色技术为基础,囊括食品加工、分销、零售等环节的综合供应链。早在1992年,欧盟在其“共同农业政策”框架下,推出“农业环境计划”,试图通过资金补贴,促使农民自愿采取绿色生产方式,以保护耕地的生物多样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04年欧盟实施“欧洲有机食品与农业行动计划”,提出了21条政策清单,规定了有机农业的信息质量、公共支持、生产标准、监控系统等,以促进有机农业的市场交易。除了政策支持外,生产技术的效率提升、商业经营的模式创新也推动了绿色农业风潮快速向全球扩散。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生产者与消费者合作生产高质量食品的供应模式———社区支持农业(CSA),追求高质量食品的机构与当地家庭农场联接起来的本地化生鲜食品供应模式———农村—机构计划(FTI),依托电子商务的供应模式———“预售制”农业等绿色农业商业模式相继出现。[4]它们普遍采用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供应方式,在满足绿色化市场需求的同时有效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在绿色农业下,农业生态环境的生态服务根据生态价值、社会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确定总价值,并据此作出决策选项管理;而决策选项管理又会反馈到生态系统结构,根据市场交易情况,特别突出某些生态服务,从而增加相应的生态系统功能,并按生态系统功能调整生态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