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导游人员职业等级标准的中高职相区分的课程目标》

《表1 基于导游人员职业等级标准的中高职相区分的课程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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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类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建设实证研究——以《导游业务》课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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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域有代表性的旅行社进行调研,结合中高职学生在旅行社就业情况,分析中职毕业生和高职毕业生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职业标准分别制定中高职相区分的课程目标和课程标准。1999年导游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第四大类别商业、服务业人员类,其按照等级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导游。原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为导游阶段性培养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为中高职《导游业务》课程衔接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和能力上的衡量尺度,深度和广度上有效区分与衔接,能避免课程倒挂,满足中职学生进入高职学习的目的与需求,表1为基于导游人员职业等级标准的中高职相区分的课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