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类型科技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任务及能力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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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科技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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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人员类别较多,除以上通用的科技创新素质外,根据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和能力素质要求不同,可以将科技管理人员分为4类(表1):(1)政策制定类。主要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主要分布在各部委科技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局)及各级政府机关的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技政策制定,应该在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规律方面具备优势能力素质。(2)项目管理类。主要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部门及各地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等机构内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科技计划管理,主要应该关注领域内科技发展特点及项目管理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领域内专业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公平公正意识等。(3)项目执行类。主要指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例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的企业等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例如科研处工作人员等,核心管理任务是做好具体科研项目的管理,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解把控、项目协调、服务科研人员、沟通能力,企业科技管理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市场意识等。(4)协会团体类。主要是在各级科技相关协会(各级科协、企业协会等)中,核心管理任务是服务科技工作者,需要具备较强的对科技工作者的服务能力、政策理解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