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指定国立大学法人的申请条件》
指定国立大学法人的申请条件如表1所示,申报大学在研究能力、社会协作、国际合作三个领域下的各项要素中,所取得的成果均需满足至少1项排名全国前十。评价结果的参考出处来自国立大学法人的财务报表、文部科学省官方网站、国家级论文期刊等[7]。很多国立大学在申报时就可根据公示的参考标准及其来源进行逐一的自我排查。经过书面审核、意见听取、现场考察三个环节,由国立大学法人评价委员会评出指定国立大学法人,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图表编号 | XD006849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韩烨 |
绘制单位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