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大学教员薪俸表:薪俸待遇视角下民国时期国立大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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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待遇视角下民国时期国立大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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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抗战时期,由于受到战争的波及,国立大学办学举步维艰。在国内经济水平持续衰退,物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1927年颁布的薪俸制度已经不再适用于这个阶段。为了稳定国立大学的正常办学活动,国民政府急需制订新的薪俸制度来适应战争的潮流。从1940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来看,教授级别薪俸待遇每月在320元到600元,副教授在240元到360元,讲师在140元到260元,助教在80元到160元。从整体上看,战时国立大学教员的整体薪俸标准对比黄金十年时期的薪俸标准甚至略微下降。该规程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第一,职称内部的小级别划分再次变得细致,正教授级别足足有九级之多;第二,从薪俸发放的数额上来看,该规程其实与1927年的薪俸表差距并不明显。1940年颁布的规程在职称内等级划分上,与1917年的薪俸制度极为相似,与1924年的薪俸表有所不同。这应与社会的稳定、教育财政的划拨、国立大学内部的分配都有着紧密的关系。1940年颁布的薪俸标准看似与1927年的标准差距不明显,但是,结合战时的物价水平和货币价值,国立大学教员们的薪俸水平较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大大缩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