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民国十七至十九年全国大学教员等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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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大学教师晋升制度源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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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最近三年度全国大学教员等级及女教员所占百分数表[J].大夏大学教育学会会刊,1934(1)。

此外,《条例》的一项重大创新之处在于:副教授在任职满两年之后,凭成绩可晋升为教授;以此类推,讲师与助教分别在任职满一年之后,可以凭成绩升任副教授和讲师(见表2)。这意味着:在制度层面,助教可以凭借在学校之内服务的“成绩”逐级晋升为教授。但照此规定,第四中山大学在开学之时竟无一位正教授职称者,即便是吴有训、竺可桢、严济慈和闻一多等名流都只能破格晋升为副教授,究其缘由乃自《条例》实行之日起,他们均未能完成一年的副教授授课任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