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22年与1935年北大大学教员、职员人数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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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国立大学民主管理制度的变迁——从“教授治校”到“教授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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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根据《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国立北京大学核发薪金清册》,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3—382、第502-513页资料整理所得)

从各组织机构的构成人员来看,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务会议都可以参加的组成人员包括校长、院长、课业长,秘书长不参加教务会议,系主任不参加行政会议。虽然各院院长、各系主任、课业长、图书馆馆长甚至秘书长同时也都是教授,但普通教授可以参加的只有校务会议,而且代表人数是教授人数的1/5。显然,这种结构体系中普通教授的职权范围较小,对于行政事务基本不涉及,这也体现了蒋梦麟“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校长治校”的大学管理理念。这种教育教学机构与行政事务机构分立、教学服务部门(教务处)与具体教学单位(院系)也分立的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教学单位和教授们的行政事务,使他们可以更好地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但另一方面,行政和事务部门的增加,也使得整个学校的职员数量增加,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