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康熙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君臣因旱议政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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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京师祈雨与王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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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康熙起居注》第1册,十九年五月十五日癸卯,第485~487页。

十九年五月,康熙谕大学士:“今又久旱不雨,或由政事未当之故。向经求言,所条奏者多虚文粉饰,全无裨益”,命九卿、詹事、科道等官齐集,“将目今应行事宜,各抒所见,即行陈奏。”兹将各官所奏事项、解决办法及康熙意见等整理为表1。康熙听闻廷臣所议之事后,先是对其所奏内容与平时言行表示不满:“尔等所奏,尚属肤词……凡在朕前所言,似乎公正,退而种种行私,徇情作弊,尔等抚衷自问,能无内愧乎?至于科、道官,瞻顾私情,罔克纠举。内外官员,恣行无忌,职此之由。”随后又正式颁发谕旨,指出:“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如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尔忘私,小臣自有所顾畏,不敢妄行。”针对外省督抚大员“每自谓清正无私,粉饰空言,至其所行,往往营私作弊”,告诫其“应慎守功令,洁己爱民”;针对职司参劾的科道言官“瞻徇情面,缄默不言,即有条奏,多系繁文”之弊,申饬:“凡有弊端,自当据实参奏”,“如肯从公纠举,孰敢恣行无忌?”(3)一番训诫之后,康熙仍将廷臣所议之事逐一阅示,或否定,或命九卿及各相关衙门确议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