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互联网+”与返乡创业企业销售收入统计》
本文将企业的销售业绩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指标,企业的销售业绩主要通过销售收入来衡量。调查发现,返乡创业企业使用“互联网+”的占比越高,企业的销售收入越高(见表3)。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开设网站、淘宝店以及使用网络销售和网络采购的比例分别为63.27%、39.46%、61.22%和71.43%,销售收入在0~20万元的返乡创业企业的上述比例分别为12.58%、13.25%、30.39%和47.12%。通过企业销售收入最高和最低两个层面的对比,可以得出明确结论:“互联网+”与返乡创业企业销售业绩显著正相关,使用“互联网+”技术越全面,创业企业的销售收入越高。
图表编号 | XD0022120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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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王轶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