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4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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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师比的变化看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基于《新民促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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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规模在不断扩大,生师比不断下降,处于的合理范围之中。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与民办中小学的生师比对比之中可以发现,民办中小学的生师比较公办中小学来说是略高的。本文通过统计浙江、福建、宁夏、北京4省市的数据,整理编制了全国及4省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师比表(见表4 (6)、表5(7)) ,对比全国以及四省市的师生比数据,发现浙江、福建、宁夏3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生师比与全国相差不大;但是从民办学校生师比的数据来看,除浙江省外,福建、宁夏、北京3省市的生师比均偏高。浙江省作为民办教育大省,民办教育的师资力量十分充沛,其民办中小学生师比为16.45,低于全国水平,且与公办中小学相比并无显著差距。福建省民办中小学、北京民办小学的生师比超过30。宁夏的民办小学生师比虽较全国低,但是民办初中的生师比也接近30,远超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据宁夏教育厅统计,截止到2016年,宁夏初中与小学共有专任教师53 856人,而其中民办初中小学专任教师总计只有733人[4],民办学校专任教师的数量有待提高。通过全国与4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师比的对比分析,我国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在数量上存在着教师数量结构不科学,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