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稳健性检验 (以研发规模为被解释变量)》
在基准回归之后,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企业研发规模,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与前文相似,第(1)、(2)列仅加入核心解释变量TC_choice,并分别控制了城市、行业以及城市—行业差异可能对估计结果所造成的影响。第(3)列在第(2)列的基础上加入企业其他特征变量,而第(4)列中不仅加入了企业其他特征变量,还加入了企业负责人特征变量。总体上看,被解释变量替换后的结果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以第(4)列为例,核心解释变量企业是否使用商业信用的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0%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后,其从事研发的可能性与研发投入的规模都将得到明显提升。除此之外,其余控制变量的系数符号及显著性情况也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668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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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姚星、杨孟恺、李雨浓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