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以企业是否申请专利为被解释变量》
注:***、**和*分别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通过检验;回归结果中报告的系数均为模型的边际效应水平;括号中为回归系数的T值,均为聚类到企业层面的稳健值;回归控制了省份、行业以及年份固定项。
首先,我们以企业是否申请专利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分组。表7中的结果显示:第一,按所有制分组中,内资企业的GVC嵌入度系数为-0.0157,外资企业的系数为-0.0267。GVC对外资企业自主研发意愿的负向作用要显著高于对内资企业的影响。第二,从贸易类型角度看,GVC嵌入度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自主研发意愿的影响要略高于对一般贸易的影响,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回归结果分别为-0.0274和-0.0256,不过系数差异并不明显。第三,从技术类型角度看,GVC嵌入度对高技术行业中的企业自主研发意愿的负向影响要显著高于对中低技术行业的影响。GVC嵌入度对高技术行业的系数为-0.0496,对中低技术行业的系数为-0.0160,说明高技术行业中企业受到GVC的阻碍作用要显著高于中低技术行业中的企业(4)。
图表编号 | XD002102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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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15 |
作者 | 吕越、陈帅、盛斌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