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1942年中庄村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 (土地单位: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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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晋绥边区地权转移中的阶级流动——以兴县中庄村、西坪村调查资料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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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荒地内分生荒、熟荒,熟荒是能开的,生荒本村都是石底子,不能开,故未计,在土地数内,只计了熟荒。资料来源:《中庄村抗战以来各阶级土地占有变化的调查材料》(1942年),山西省档案馆藏,档号:A141-1-106。

土地在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主体地位,这不仅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形态密切相关,亦与中国农民对土地的认识不可分割。在中国农民心中,土地属于子孙后代,其内涵远远不止是一块耕种庄稼的泥土,它是农民及其家庭生命的一部分,甚至是整个家庭的真正基础,他们对它有根深蒂固的归属感,如果没有土地,家庭无法定居,家庭成员就不会有安全感。[9](P48)因此,土地流动必将会引发农村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动,因为地权的转移决定着农村各种关系的基本走向。然而,地权的集中与分散则常常与一个地方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兴县四面环山,背靠黄河,而兴县黑峪口行政村下辖的中庄村则恰好位于黄河边上,西坪村位于渭汾河北岸,水利资源丰富,农业较为发达。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较为发达的农业经济,使得中庄村与西坪村在晋西北抗日根据地中的地位十分显著,亦使这两个村庄的地权变动受到中共根据地政府的重视。为了进一步分析抗战前后中庄村、西坪村土地流动之情形,笔者通过对抗战前后中庄与西坪土地占有情况的比较(见表3、表4、表5、表6),深入分析抗战前后中庄村与西坪村地权转移的内质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