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土地改革前华东农村各阶级 (层) 土地占有情况统计 (1)》
资料来源: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华东区土地改革成果统计》1952年12月。
华东区(今江苏及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土地改革成果统计见表4,地主富农及半地主富农占总人口的7.16%,拥有土地数占全部土地的33.38%;中农、贫农占总人口的82.1%,拥有土地数占全部土地的51.66%;公田占10.32%。该表不包括山东数据,而山东自耕农的比重在全国属于最高水平。华东区是6500万人口的统计数据,还不是但接近全部人口的普查数据。以地主、富农占土地百分比的数据来看,福建18%,浙江27%,安徽32.5%,均低于平均数,仅苏南略高。参考苏浙皖三省农佃构成,取1936年值,自耕农占33.3%,佃农占39.7%。
图表编号 | XD001547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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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龙登高、何国卿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