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浙江省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变动表 (5)》
资料来源:浙江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土地改革文献汇编》,1953年。
如表2所示,浙江地主富农占土地27%,中农32.4%,贫农17.6%,公地16.3%。但从民国租佃率和佃农比率来看,浙江在全国居于前列。1934年承租土地百分比达51%,高于(15省的)平均租佃率47%。从农户形态看,1936年自耕农20%,佃农47%。这些名义租佃率与佃农比率,都没有考虑16.3%的公田。
图表编号 | XD001547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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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龙登高、何国卿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