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浙江省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变动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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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前夕地权分配的检验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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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土地改革文献汇编》,1953年。

如表2所示,浙江地主富农占土地27%,中农32.4%,贫农17.6%,公地16.3%。但从民国租佃率和佃农比率来看,浙江在全国居于前列。1934年承租土地百分比达51%,高于(15省的)平均租佃率47%。从农户形态看,1936年自耕农20%,佃农47%。这些名义租佃率与佃农比率,都没有考虑16.3%的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