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52—1953年中南区31个乡各阶层农户劳动力及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表1 1952—1953年中南区31个乡各阶层农户劳动力及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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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路径取向——基于《中南区5省35个乡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总结》文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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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部:《中南区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资料》(1954年7月),湖北省档案馆,SZ-J-517。

如表1,土地改革后,土地、耕畜、农具等相对分散,中南区各调查乡人均耕地面积在3亩左右,地权细碎化,人—地矛盾突出,农业生产工具也较为短绌与落后,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另据豫、鄂、湘、赣4省75个乡的调查,土改后在全部农户中,有田1—5亩者占32.15%,6—10亩者占33.80%,11—15亩者占17.40%,16—20亩者占8.15%;在贫雇农户中,有1/3占有土地少于5亩,1/3占有土地6—10亩,1/3占有土地15亩以上。而当时的耕作水平是,1头耕畜平均耕种17亩,1个劳力耕作15亩,水车、扮桶等大件农具,每件也可供15亩以上之用(5)。土地改革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土改后农业生产资料的缺乏,如何配置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允许雇佣、租佃关系继续发展,还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把农民组织起来克服生产困难?这直接关系到土改后农村经济发展道路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