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成绩构成及比例:高职专业课程教学中工匠精神的培养》
为了更好地在专业课程学习中,融入工匠精神的培养,并达到一定的效果,需要建立相关的评价制度,课程教学评价分“学、会、精”三个层次。学生主要在教室或实训间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还需要考查学生的平时表现。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学生成绩考核主要渠道是期中、期末以及技能鉴定考试等,如果学生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教师可以给定学生“会”。取消期末考试一次定终身的方式,根据教学项目模块进行考核,采取线上和线下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学生成绩由学生课堂表现考核成绩、在线学习考核成绩、项目考核成绩以及期末考试成绩4部分组成。成绩构成及比例见表1。[4]
图表编号 | XD00650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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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王建红 |
绘制单位 |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