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三块地”改革的基本思路》
资料来源: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2015年2月起,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推行农村“三块地”改革。“三块地”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分别涉及不同类型土地之间的转化,土地转用、征收与使用权出让费用,以及建设与住宅用地审批手续。2015年11月,《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三块地”改革进行了全面和系统地部署,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443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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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8 |
作者 | 荣晨 |
绘制单位 |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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