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版国标中的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表1 2018版国标中的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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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拔地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研究——以日喀则经济开发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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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根据2018版国标(表1),居住区分级有了较大变化,由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3级体系修改为“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4级体系,其中“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步行距离为800—1 000 m,居住人口为5万—10万人。经开区地广人稀,城市社区共有人口7.8万人,居住用地却零星地分布在总面积接近12 km2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若是根据人口规模划定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将出现实际步行距离过长的现象;若是根据步行距离划定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又会出现单个生活圈人口规模过小的现象。因此,需要拟定符合当地居住特征的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以便将设施的规模效应和服务半径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