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城市居住区是按照居民在合理的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划分规模的。根据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一般希望在步行5分钟、10分钟、最多15分钟内到达对应的配套设施,满足其日常生活不同的需求。对应步行出行规律,基本集中在300米、500米、800—1000米的空间活动范围,这样也就对应形成了不同规模等级的居住区及其居住人口规模(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221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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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鹿勤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