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减贫影响(IVQR)》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估计系数的稳健标准误。
上文证实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省域整体居民的减贫效应,但并未揭示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群体的减贫效应。各群体能否平等地获益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呢?若不同,那究竟是穷人受益更多还是富人受益更多?由于LSDV和2SLS方法假定所有消费群体都能够均等地获益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因而无法准确刻画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减贫效应的具体影响。为此,本文选取10%、25%、50%、75%和90%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分位点划分省域居民的贫困等级,基于模型(1)进一步运用IVQR充实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并刻画数字普惠金融和各要素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边际贡献信息。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627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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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黄倩、李政、熊德平 |
绘制单位 |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