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开发区类型、等级、数量、批复机构、主管部门等信息》
资料来源:根据开发区相关批复、管理文件汇总.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区域。按等级划分,我国开发区可分为国家级与省级两种类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无任何级别开发区的审批权限(3)。按性质、批复及主管机构划分,我国开发区可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特殊政策及产业发展区、省级各类产业发展区等六种类型(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359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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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0 |
作者 | 武敏、彭小雷、叶成康、王宏远、王新峰、刘继华 |
绘制单位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