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类别污染当量占比》
用式(13)分别计算了第一类水污染物、第二类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1~6项组合占污染物当量总数的百分比,结果见表6。在《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的一类污染物征收前五项、二类污染物征收前三项的情况下,环境保护税水污染物征收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水污染物,比例达到96.6%。
图表编号 | XD006274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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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周欢、李玲、孙欣、肖入峰、蔡锋、宋洁瑶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璧山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财政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