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东省农地“三权分置”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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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地“三权分置”可持续发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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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地评价广东省农地“三权分置”可持续发展能力,该文采用层析分析法[6-7],首先通过分析农地“三权分置”的内涵,同时结合参考文献和已有的研究结果[8-9]分析三权的影响因素,在客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下,参考2017年《广东省统计年鉴》和《农村统计年鉴》等中的指标构建广东省农地“三权分置”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主要从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农民土地流转经营权等3个方面选取评价指标。农村土地所有权包括所有权人均土地面积、土地所有权登记率、农民产权认知能力、政府惠农政策性补贴等4个指标;农民土地承包权包括土地承包权确权实测率、农民人均非农收入、非农人口比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性等4个指标;农民土地流转经营权包括农业经济水平、农民人均收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股份合作社等4个指标。其次通过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同一层指标之间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以1~9标度法对结果进行量化,构造指标两两判断矩阵,然后归一化处理并通过一致性检验,最终得到各个指标的权重值,进而通过加权平均法计算农地“三权分置”可持续发展指数[10],指标体系详见表1,权重值详见表2。其中当可持续指数介于0~0.2时,可持续发展水平低;当可持续指数介于0.2~0.4时,可持续发展水平较低;当可持续指数介于0.4~0.6时,可持续发展水平中等;当可持续指数介于0.6~0.8时,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当可持续指数介于0.8~1时,可持续发展水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