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目标指向》

《表3 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目标指向》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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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属特征及目标指向——兼与承包地“三权分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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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分析,归纳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三权分置”目标指向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表3)。相似性方面:(1)两类“三权分置”均希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通过放活承包地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来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2)宅基地“三权分置”和承包地“三权分置”均致力于推动“人口城镇化”,希望通过保护农户承包权或资格权来鼓励农地经营权流转或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从而消除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体制性障碍,让进城人口更放心、更愿意融入城市,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实现。差异性方面:(1)宅基地“三权分置”着眼于乡村全面发展,让宅基地更有效承载返乡下乡的人才、产业、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以实现乡村振兴。而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目标指向相对狭窄,主要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希望通过推动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来实现农业产业的升级转型。(2)相对于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还承担了探索多元主体供应,推动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的社会责任。外出务工人口融入城市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一旦农村宅基地能够合法向市场提供租赁性住房,外来人口就能以较低成本实现在城市的安居乐业。从这一点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不仅希望消除农户离开农村的体制性障碍,而且致力于降低外出务工人口城市进入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