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样本情况:“三权分置”改革对水体质量的影响效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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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改革对水体质量的影响效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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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位于淮河中游南岸,处于北纬32°37'~33°03'、东经117°19'~117°57'之间。境内有淮河、濠河、小溪河、板桥河、窑河、天河等8条河流,总长325.3km,年均过境水量264.78亿m3,其中淮河262亿m3。流域总面积1749 km2。凤阳县有鹿塘、官沟、凤阳山、燃灯寺四座中型水库和花园湖、月明湖、方丘湖、老塘湖四面湖泊,总库容2.65亿m3;小型水库134座和塘坝总库容6 491 m3。凤阳县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因此,将凤阳县选为研究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于“三权分置”改革对水体质量带来的影响,本次研究选择网络问卷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网络问卷借助于问卷星平台,共收集到了108份问卷反馈。实地调研:武岗镇镇政府、小岗村村委、六镇村村委,收集到了37份问卷反馈,共计145份。数据来源调研区域的普通农民、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干部、从事“三权分置”研究的学者(见表1)。问卷设计采用Likert(李克特)的5分量法,具体见表2。从统计结果来看,具有较典型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