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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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制度与治理:两岸三地城市商品房社区治理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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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关于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财综[2018]3号)

其四,中国大陆商品房社区承担相应的公建配套建设。在居住用地和公建用地的使用权整体出让的制度安排下,开发商在建造商品房的同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也称“公建配套”),《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年版)将其分为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类别,这些设施与商品住房“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采取“实物分摊”的方式落实到具体地块中。政府根据不同项目设置相应的补偿措施,成本分担视情形而定,或从土地出让金中进行抵扣,或由开发商负担并纳入开发成本,或由开发商按照规定价格水平进行转让。[42]以长沙市为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按用地类型和土地级别分别核定(见表2),具体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公式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面积×规划容积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有的房地产项目,还要直接承担周边的市政公园、公路、水路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