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学段学校工作开展和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分布比较》
注:()内数字为构成比/%。
所调查的学校中有168所(88.9%)已经开展心理卫生服务的工作,21所(11.1%)没有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工作。不同学段学校在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工作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20,P>0.05)。关于“心理卫生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18所(9.5%)制度建立完备,50所(26.5%)制度建立比较完备,78所(41.3%)制度刚建立,43所(22.7%)制度未建立。不同学段学校在心理卫生服务规章制度的建立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8.12,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983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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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张微、张宛筑、袁章奎 |
绘制单位 | 邵阳学院政法学院、贵阳市第一中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