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改革后辽宁省各地档案机构职能》
注:括号内为改革后各单位加挂牌子名称。其中朝阳市委党群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市档案馆等分中心6个、党群工作部等内设机构5个。
辽宁省档案机构的改革,不管是组建新名称的档案机构,还是对原机构的重新组建,都涉及其他机构的并入,因而改革后的机构职能也相应得到拓展[1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如果说辽宁省各地档案局馆在改革前的档案机构具有单一的档案服务职能外,那么改革后的档案机构在职能上具有“多功能”的特点。由于整合了不同单位,改革后的档案机构除保留原来档案馆所承担的“档案资料保管、整理”等职能外,还具有被整合机构的职能如“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决策咨询”“保密技术服务”等,改革后各市级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能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669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06 |
作者 | 任琼辉、徐拥军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