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宋元明海南学校情况对比表》
注:本表依据《道光琼州府志·建置志》《一统志·琼州府》综合绘制
宋代官学为府学一级学校教育、元代官学为府州二级的学校教育,而明代为府州县三级教育体系,与宋元相比设置密度更大,管理更为严密。社学为元明清三代地方学校。“元朝规定凡五十家为一社,每社置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师,曰社学”[21]1174,“明初诏天下每十五家设一社学”[22]250,基本上是以面向寒门子弟为主,为他们提供免费教育的慈善机构。其对象一般为15岁以下幼童。明清两代广置社学,将之纳入官学系统。《万历儋州志》记载:“即未能如文翁兴学联师儒以群于诗书弦歌之府,先立社学,择有行者教读,将圣谕重复讲解,令其通晓,庶日渐月摩,自乐我之礼义,销彼之桀骜乎。”[23]书院,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一种教育机构。其名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718)设丽正修书院,后改名集贤殿书院,原为修书、校书、藏书之所。[21]1174-1176宋及以后成为私人或官府所立讲学肄业之所。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其数量在明代达到历史高峰,见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615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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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6 |
作者 | 付永杰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