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宋元明时期滁州田亩与两税统计简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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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淮东南部税粮问题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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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耕地自宋代以来便分为陆田与水田两种。考虑到复种指数及水陆田地的差异,兹以两税、田亩总数作商求其均值,以览其概。通观表2所载滁州各属县,元代两税的单位负税情况体现了高度的一致性,其中最低值出现在清流县,为4.22升/亩;全椒县最高,达到4.25升/亩;来安县以4.23升/亩居中。亩均负税的变化幅度仅0.01升~0.03升。事实上,滁州地区单位负税情况自有其渊源可以追溯。若将这一比率放诸宋、明两税中进行考察,还可揭示出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