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个专项计划的内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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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的政策变迁、潜在问题与优化路径——基于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原则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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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内容根据阳光高考网等网站信息整理而来。

2012年,《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开始了针对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也被称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该计划招生对象包括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学生,采取“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的招生方式[3]。2013年,教育部决定通过继续实施并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扩大实施专项计划的基本要求包括扩大规模、扩大区域、增加高校、鼓励地方采取措施等。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地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扩大专项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鼓励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踊跃报考。各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合理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确保完成专项计划任务[4]。自2014年起,为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开始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地方专项计划”[5]。自此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见表1),后两项专项计划的出台也使招生范围变得更加广泛,为更多的“寒门学子”提供了重点院校的入学保障。2015年,继续实施三大专项计划,并适度增加了招生计划人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