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 2015-2017年专项债务率的三个构成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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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级政府债务风险的分类度量、区域分布和变化特征:2015-2017》
进一步通过构成专项债务风险的三个因子来深入地分析,从表13可以看出,从2015-2017年,全国县级政府的专项债务负担率平均值有所提高,由2015年的3.28%上升到2017年的3.71%,上升幅度为13.11%,政府性基金负担水平也有所上升,由2015年的3.96%上升到2017年的4.56%,上升了0.6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为15.15%,而变化最大的是政府性基金自给率,由2015年的79.46上升到2017年的92.56%,上升了13.1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为16.49%。可以说,专项债务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专项债务负担率的升高,但是政府性基金负担水平和自给率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其最终上升幅度。
图表编号 | XD005477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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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刁伟涛、傅巾益 |
绘制单位 |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