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及使用》
资料来源: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相关材料整理。
近年来,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地方储备规模。按照“谁储备、谁补贴、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粮权属于地方政府,地方财政补贴负责储备所有息费。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区)政府采取储备粮利息费用等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包干使用,或者按标准补贴等政策。实质上将政府对储备粮的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储企业。造成财政补贴并不会随着地方储备规模增加和管理成本刚性增长而加大预算力度,或者地方政府存在认账不出钱、补贴资金不能到位。地方财政补贴的不确定性,影响了储备企业正常运转乃至加剧企业亏损,给保障粮食安全埋下隐患。以陕西省为例,全省部分地方利费补贴不能按时拨补到位。全省共有34个县区欠拨1491万元,其中,商洛、宝鸡、汉中市分别欠补397、380、241万元,占未拨补到位数的68%,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
图表编号 | XD00529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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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吴昊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