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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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住房制度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增强居民幸福感的差异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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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厘清居民幸福感的现状,本文对样品进行了初步的描述性分析。首先,从时间分布特征来看(如表2所示),就调查样本涉及的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来说,2011年样本居民幸福感最高,而2013年居民幸福感相对较低,但整体差异性较小。具体来看,居民感到“比较幸福”的比例最高,占60%左右。“非常幸福”的比例在20%左右,而“比较不幸福”和“非常不幸福”的比例较低,分别占6%和1%左右。不难发现,2010-2013年的样本城市居民幸福感水平较高。其次,从幸福感的空间分布来看,我们将样本中的“非常不幸福”及“比较不幸福”归结为“不幸福感(unhappy)”,并将“比较幸福”及“非常幸福”归结为“幸福(happy)”。图1显示的是不同省份居民的“不幸福感(unhappy)”分布情况,整体来看,东部沿海城市居民的“不幸福感”弱与中西部地区,吉林省等东北部地区居民的“不幸福感”也较强。图2显示的是不同省份居民的“幸福感(happy)”分布情况,整体来说,北部地区居民幸福感高于南部地区,沿海城市和省份的居民幸福感高于内陆地区。最后,我们对后文计量分析的样本进行了基本描述分析(如表3所示)。基于基本描述性分析基础上,我们将在后文中探析住房因素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